日期融资变动融资余额9月13日-105.86万5834.19万9月12日-84.19万5940.05万9月11日-111.46万6024.24万9月10日81.26万6135.70万9月9日21.28万6054.43万
10月17日,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》。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,现就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%;
2、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,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、青浦、松江、奉贤、宝山、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%。
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。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国内可靠的配资平台,2024年10月18日(含)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。